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新辦——西城區
2022-09-30
一、申請單位、個人需同時具備以下要求
(一) 申請單位:
1. 納稅地在西城區,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等單位,其中企業近一年納稅額(不包含個人所得稅)原則上應不低于100萬元
2. 申請單位具備《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辦理指標
(二) 個人:
在申請單位工作滿12個月,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在本市月應稅收入一般應達到本市全社會職工月平均工資(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一定倍數(在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工作的為1.2倍,其他除第4、5條件以外的為1.5倍。)
1. 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的人員
2. 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相當資格、資質的人員
3. 國家和本市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哲學社會科學等類獎項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的獲獎人
4. 在新型研發機構、創新型總部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創新主體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全社會職工平均工資(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4倍
5. 在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等科技創新服務主體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全社會職工平均工資(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8倍
6. 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項發明專利授權或3項其他專利授權或3項軟件著作權登記,其相應知識產權成果在京落地轉化并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的人員
7. 近3年累計自主投入超過500萬元或股權類現金融資大于1000萬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創新創業團隊,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東
8. 對本市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或文化創意貢獻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納稅額20萬元(含)以上的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等人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才資源供求情況,適時調整納稅額度)
二、申報材料:
所有上傳附件中的材料應為信息清晰的原件照片或系統截圖
1. 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身份證與戶口本首頁地址不一致時提供
2. 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全部勞動合同原件。有效期至少為辦理日6個月后
3. 個人新辦《誠信聲明》(樣例見附件2)申請人簽字,單位法人人簽字+蓋公章
4. 在京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1)《北京市居住證》原件;(樣例見附件1)。有效期至少為辦理日1個月后
(2)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尚未取得的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原件
(3)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原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需注明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的原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需注明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
(4)住單位公房的,提供房屋產權單位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原件,以及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居住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
(5)借住親友住房的:提供房產證原件,親友雙方簽署的房屋借住聲明(模板見附件3)和雙方身份證原件
5. 近一年的應稅材料。單位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在代扣代繳項目欄的查詢統計功能中點擊個人扣繳明細查詢,提供申請人近一年的報稅截屏(樣例參見附件4 ,須包含樣例圖示紅框內容)
6. 學位證書或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原件
(1)2008年9月之前學位另需提供紙質版學位認證(認證流程見附件5)
(2)在國(境)外學位認證系統中無法在線查詢的國(境)外學位認證書,另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證明
(3)無學位提供職稱證書的,需同時提供相關網站查詢結果截圖或職稱相關材料原件
7、隨往子女材料(不滿18周歲)
(1)子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
(2)《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三、注意事項:
1. 系統照片應為申請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
2. 《勞動合同》簽訂單位、個稅扣繳和社保繳納單位申請單位、申請單位須為同一家單位
四、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