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證辦理要求(續簽)——順義區
2022-08-05
一、辦理條件
證件有效期滿后申請單位仍繼續聘用的,應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滿前60日內辦理續簽手續,超過證件有效期未辦理續簽手續的,證件將自動失效 (需重新辦理工作居住證)
二、申報材料
所有上傳附件中的電子材料需印章清晰、內容完整(含封面、編號頁)、不得有遮擋;內容連續、方向正確;格式為PDF掃描件
1. 勞動合同原件的彩色掃描件。(由單位上傳),有效期尚有6個月以上
2. 《誠信聲明》原件彩色掃描件(模板見附件3)。申請人和單位法人或系統經辦人手寫簽字,加蓋公章
3. 應稅材料:近三年的應稅材料,逐頁加蓋單位公章,申請人和系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經核材料真實有效”字樣
(1)2019年前《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定制方式見附件10)個人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定制、打印《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
(2)2019年后單位版報稅截屏。單位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在代扣代繳項目欄的查詢統計功能中點擊個人扣繳明細查詢(樣例參見附件4 )
注意:若中途換過單位,原單位無法提供報稅截屏,個人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定制路徑見附件6)和《申報收入記錄》(定制路徑見附件7)
三、注意事項:
1. 申請人登陸“北京人才工作網(http://www.bjrcgz.gov.cn/)”,點擊在線辦事欄目的人 才業務辦理平臺個人入口,跳轉至“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按照系統要求完善個人信息、系統填報和資料上傳(系統填寫參考:http://www.ytzpzx.cn/gjjzq.html?id=844)
2. 勞動合同簽訂單位、個稅扣繳和社保繳納單位、申請單位須為同一家單位,不得由第三方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