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證續簽——昌平區
2022-08-05
一.辦理條件
已取得工作居住證且 3 年有效期滿申請辦理續簽的,應在工作居住證有效期滿前 60 日內辦理續簽手續,業務自受理后需 20 個工作日進行核準,請預留主管部門審核時間,證件續簽辦理有效期前不能核準通過或未進行申報的,證件即時失效。(需重新辦理工作居住證)
二.申報材料
所有上傳附件中的電子材料需印章清晰、內容完整(含封面、編號頁)、不得有遮擋;內容連續、方向正確;格式為PDF掃描件
1. 申請人近三年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及《申報收入查詢》(申報收入查詢需右鍵打印網頁),由經辦人逐頁 標注“與原件一致,本單位已核實確認真實有效”后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定制方式及樣例具體詳見附件5、附件6
2. 有效勞動合同的彩色掃描件(單位系統上傳)
3. 個人誠信聲明(附件3);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三、注意事項
1. 申請人登陸“北京人才工作網(http://www.bjrcgz.gov.cn/)”,點擊在線辦事欄目的人才業務辦理平臺個人入口,跳轉至“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按照系統要求向申請單位提交關聯申請、同時完善個人信息、系統填報和資料上傳(系統填寫參考:http://www.ytzpzx.cn/gjjzq.html?id=844)
2. 持證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單位、個稅扣繳和社保繳納單位須為同一家單位
3. 申請續簽的持證人近三年實際工作單位應與工作居住證所在單位一致,月工資、薪金等應納稅所得額(未減除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金額)應不低于個人所得稅起征點
四、相關材料